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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中毒案件通報

大專校院食品中毒處理作業流程

一、食品中毒定義

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9713日更新有關食品中毒之常見問與答,說明如下:

(一)什麼是食品中毒(foodborne outbreak)

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,稱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。

因肉毒桿菌毒素而引起中毒症狀且自人體檢體檢驗出肉毒桿菌毒素,或由可疑的食品檢體檢測到相同類型的致病菌或毒素,或因攝食食品造成急性食品中毒(如化學物質或天然毒素中毒等),即使只有一人,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。

經流行病學調查推論為攝食食品所造成,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。

(二)病因物質(etiologic agent)

係指引起疾病發生之原因。例如發生食品中毒時,經調查檢驗後確認引起疾病之病原菌為腸炎弧菌,則該腸炎弧菌即為病因物質。

(三)原因(媒介)食品(vehicle)

係指引起疾病之原因食品或稱媒介食品。如發生食品中毒時,經檢驗或流行病學調查後,確認係因患者攝食某類食品所引起者,則該類食品稱為原因食品

(四)常造成食品中毒的主要病因物質是什麼?

1.細菌型:腸炎弧菌、沙門氏桿菌、病原性大腸桿菌、金黃色葡萄球菌、仙人掌桿菌、霍亂弧菌、肉毒桿菌等。

2.病毒型:諾羅病毒等。

3.天然毒:植物性毒素、麻痺性貝毒、河豚毒、組織胺、黴菌毒素等。

4.化學物質:農藥、重金屬、非合法使用之化合物等。

(五)臺灣常見的細菌性食品中毒之原因食品有哪些?

常見的細菌性食品中毒

原因食品

腸炎弧菌

生鮮海產及魚貝類等

沙門氏桿菌

受污染的畜肉、禽肉、鮮蛋、乳品及豆製品等

病原性大腸桿菌

受糞便污染的食品或水源

金黃色葡萄球菌

肉製品、蛋製品、乳製品、盒餐及生菜沙拉等

仙人掌桿菌

米飯等澱粉類製品、肉汁等肉類製品、沙拉及乳製品等

肉毒桿菌

低酸性罐頭食品、香腸及火腿等肉類加工品及真空包裝豆干製品等

 

 

二、大專校院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作業流程圖(1101111日修正)

依據「學校衛生法」第15條第2項及「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」第21條規定辦理。

備註:

1.食品中毒定義(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6.08.22)

(1)2人或2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,稱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。

(2)因肉毒桿菌毒素而引起中毒症狀且自人體檢體檢驗出肉毒桿菌毒素,或由可疑的食品檢體檢測到相同類型的致病菌或毒素,或因攝食食品造成急性食品中毒(如化學物質或天然毒素中毒等),即使只有一人,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。

(3)經流行病學調查推論為攝食食品所造成,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。

2.教育部於1081119日修正「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」,將「食品中毒」列為緊急事件,規定各校應於知悉食品中毒事件後,至遲不得逾2小時於校安通報網通報。

 

三、檔案下載

食品中毒案件個案訪問表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