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目的
依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2款與同法施行細則第10條之規定,為避免本校工作者因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,針對輪班、夜間工作、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可能促發疾病之工作者,提供健康管理措施,以防止工作者因過度勞累而罹患腦、心血管疾病,並達到早期發現、早期治療之目的,以確保相關工作者之身心健康。
二、對象適用範圍:全校教職員工。
1.輪班工作。
2.夜間工作。
3.長時間工作。
4.醫護人員依體格(健康)檢查報告數據,評估十年內發生腦、心血管疾病風險大於10%者。
5.其他異常工作負荷:包括不規則的工作、經常出差的工作、及工作環境具異常溫度、噪
音、或時差。此外,伴隨精神緊張之日常工作負荷與事件,亦歸此類。
三、管理內容
(一) 臨場健康服務醫師
1.協助計畫之規劃、推動與執行。
2.依計畫實施並承認風險評估。
3.依風險評估結果,對健康指導、教育訓練及工作調整等措施提出適當
的評估與建議。
4.協助確認計畫的執行現況及計畫的執行績效。
(二)職業安全衛生護理師:
1.管理員工之健康檢查資料等。
2.健康檢查結果之整理與統計分析。
3. 風險評估、健康指導、諮詢、建議及轉介。
四、為評估了解師長同仁們健康情形,敬請本校教職員工協助填寫「肌肉骨骼症狀調查表+過負荷量表」,採線上問卷填答
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7u823JyT5LmuPArC9
填寫肌肉骨骼自覺症狀評量表、過勞量表等問卷,後續進行回收問卷統計及分析後,再由職醫、職護進行專業健康管理及衛教。